我没能服老师,真是太可惜了,但在与老师交谈之后,我多少明白了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就像老师从头到尾在跟我强调的序列和规则,我想他们是将所有人在他们的算法中序列化,然后依靠犯罪心理的指标对个饶行为特征全部进行数据化,进而得出关于一个人有多少可能性犯罪的指标。
当这种可能性的数值过高,或者偏差值极大,极有可能下一刻就偏斜到犯罪的领域,他们就会将该序列号从整个序列中抹除,然后重新进行序列排列组合,再进行新一轮的数值和偏差值的计算。
这样的计算量怎么想都是非常恐怖的,所以他们需要虚幻运算核心,他们需要有一定论证基础的自洽模型。
虽然这样的方法看上去有合理性,但这件事的本身是绝对有问题的,将一个人是否犯罪通过量化的数值来体现,不管怎么都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前面还在思考法律裁决的准绳是否正确,下一秒就自己建立一套系统来进行裁决,这不荒谬吗?
花了一些时间,我的视力终于恢复了,我也就能更加直观地看到我所处的环境,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屋子,具体的地理位置在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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