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男记者这样说,秦锋有点炸,因为这句话本身就不是什么好话。
法律设下界限,司法系统会去惩罚任何一个越界的人,但正义只会冷漠地等待下一个受害者!
听起来很有道理对不对?
细细一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对不对?
正义的本身对于被害人来说并不是那么有价值,尤其是对那些被剥夺了生命,或者身躯留下不可治愈伤害的被害人,即便是得到了正义,他们所遭受的痛苦也不会有任何改变,由这一点就指向“正义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否有价值”这个论点!
说的简单点,正义的价值不是对被害人而言的,而是对在这个规则下生存的其他人的,他们需要对正在践行的规则的正确性的证明。
那些事情是违法的,不应该做的,但有人去做了,而做这件事的人最终被制裁了,那么,其他人就都得到了正义,被害人可能也得到了或许无意义的正义,这会约束其他人更加践行正义,做正确的事情。
所以,这样的正义只是在考量这个社会,考量这个社会中人民的底线,并非是为了被害人而举起那把裁决的剑!
这句话的理解便是如此。
这不就是典型的“正义无用论”、“正义扭曲论”吗?将对正义的认知片面化之后,提出这种只是在狭隘层面里自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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