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门口,两脚将电子密码锁踹烂,又偷偷动用了一点业火,打开房门走出去。
地下室不止一个房间,这里好像是套三室一厅的住宅,其中一个房间像是工作室,里面有电脑,最后一个房间是卧室,地上有个床垫,床垫旁边的墙上钉着条铁链,我想这肯定不是马总睡觉的地方。
我猜他绑架了女孩,若是商品,就存放在这间卧室,若是垃圾,就关在屠宰间切成肉片。
那‘伴侣’呢?他说的收藏,应该放在另一处地方了。
电脑开机需要输入密码,这个活儿得交给技术人员。
我转一圈儿回到屠宰间,他正往门口爬呢,我走过去,笑着说:“骨裂了还能爬动,马总不愧是青年才俊,在下佩服。”
我看以他的速度,爬到下个月,都爬不到门口,我怕他再累死,得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我破坏了地下室的大门,走出车库,在车库外边打了报警电话。
“喂,妖妖零吗?我被人绑架了。”
此时恰巧有个晚归住户从车库前走过,听到我报警转头看着我,我冲他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然后报上小区位置,等警察叔叔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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