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三省六部制度的形成,任何人都可以插手说上几句,或许褒贬不一。
但抛开各种刁钻的角度不谈,三省六部制度就是古典制度演变的集大成之作,汇总历代前人智慧之结晶,足以为后世各类演变之参考,是华夏文明制度探索的丰碑,拥有着超越时代的智慧总结。
特别这当中分权与制衡、程序与责任,哪怕在后世民权增长的民主时代,三省六部制度所蕴含的博弈思维,对政府行政组织职权划分与运作仍有极高的指导价值。
后世不乏好为人师者,以三省六部是为封建帝制服务、非为民主服务,从而否定故人在制度探索上所取得的成果,宣扬某一制度优越性,这也是狗粮吃多昧了良心。
人作为一种群居动物,组成大大小小的社会组织,其组织管理以制度体现出来。
小而言之,制度是权力与势力的对抗,权力是制度赋予的能力,势力则是不能进行制度化的能量,比如个体的武力、人脉以及对各种社会资源非常规的占有。
广而言之,制度是公心与私欲的博弈,对秩序的守护和利己主义的抗衡与妥协。
三省六部之所伟大,在于这一套制度有着极为完善的权力分配系统,同时又保证了制衡与博弈的程序空间,组织内部环环相扣,各自发挥又互相钳制,并不存在某一环节的独大与霸权。
从这一点而言,华夏先民在制度的探索中真的是有一种早熟的智慧。
但制度也有一个问题,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物,是由人创造出来,约束人的行为且由人所执行的准则。且不同的制度一旦执行起来,便会无可避免的产生制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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