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史 > 军史 > > 第十八章,文韬武略 (1 / 7)
        刘盛骑着马儿回到军营门口儿,时已至申时(下午三点),刚入军营便见到步兵营有人在训练,刘盛侧目望去,一个个身穿绿袍,披着绿皮甲的步兵排列成方阵。

        见到此阵刘盛便深皱着眉头,皆因这个方阵当真是如波涛一般上下起伏,高中有矮,矮中有高,见惯前矮后高队列的刘盛当真是入不了眼。

        刘盛嘟囔道:“此等阵型,当真是奇葩。”

        虽是这么说,但刘盛也知晓,这非队主之错,鲜卑士卒皆是武器自备,有拿刀的,有拿枪的,若是拿刀的和拿枪的换一换这阵型便不会如此。

        但拿枪的可不愿和拿刀的换,谁不知拿刀的要在前面儿?前面儿可是要第一上的,我拿枪便是为了在后面儿,换是不可能换的,便造成如此结果。

        而这,也让刘盛意识到阵型的问题,鲜卑无论是骑兵和步兵,阵型有,但很不完善,他们作战皆靠骑兵,这骑兵一旦冲锋起来便什么阵型都没了,而步兵更是他们的硬伤,不说那高矮不一的阵型,只说这马背上的民族那内罗圈腿儿,这一上战场,那两罗圈腿这么一撇,那场面儿……

        所以鲜卑后面便不让本部人马当步兵了,丢人啊!便拿那些投降的啊,州郡兵的那些奴隶啊,后面儿皆是要征过来当炮灰步兵。

        宋书臧质传有太武帝拓跋焘给给臧质的那么一段信儿:“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鲜卑)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设使丁零死,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减并州贼;氐、羌死,减关中贼。”

        拓跋焘这意思很明显了,你杀吧,你杀吧,我不在乎,你正好儿给我除贼了。

        而这也是刘盛敢杀州郡兵的原因,非我国人,便是那些奴隶,有丁零,有匈奴等,就是不让你等汉人当兵,老实的种种地吧,贵族觉得差不多了来收割一茬,虽然我太武帝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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