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谦也有些无奈,看起来孟畅是铁了心的要走。
这一瞬间他稍微有一点点后悔,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违约责任应该定得更重一点的……
当初签订的协议在违约责任方面并没有定得太死,只是约定了违约一方要按照原定债务额度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三年期的违约责任最轻,十年期的违约责任最重,但最重的违约金也只是原本债务额度的30%。
当然,孟畅欠了几百万,这违约金也得有一百多万了。
但孟畅现在显然是处于一种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状态,几百万的债务本来就要还,区区一百万违约金又如何?
但这也没办法,因为当时裴谦做这个协议的时候就没敢把违约金定的太高,生怕把孟畅给吓退。
假如裴谦当初把违约金定为债务的十倍,几千万,那孟畅肯定会觉得这里头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压根不会签这个协议。
正是因为违约金没那么多,孟畅才上钩的。
所以,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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