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马刺队的战术素养太高了,他们的球员太有经验了。他们可以维持着很久的固定阵地战进攻节奏,不太容易出现脑子发热被别人牵着走的状况。
然而,森林狼队可就不一样了。现在他们虽然能和马刺分庭抗礼,成功拥有了自己特色的快速进攻节奏。可是一旦球员们状态下降,或者当他本人需要下场休息,那很有可能球队的局面瞬间又会重新落回去,再次跌入泥潭也说不定。
他必须趁机做些什么,尽可能地改变场上的局势。
而眼下,如果能够把邓肯和吉诺比利两人封杀住,或许就有希望完成破局。
想来想去,李风最后还是把对付的目标放在邓肯身上。邓肯才是马刺队攻防的关键人物,掐住了他,相信马刺队的阵地战节奏乃至防守就都会大打折扣了。
李风于是就带着球,先准备给邓肯来上一个下马威。
当然了,作为一个试图努力表现个人实力的新秀球员,李风也一直都想在邓肯的面前完成些惊世骇俗地成就。这样,才不负他曾和邓肯大战过一场嘛。
比赛中,邓肯在完成刚才的勾手投篮之后,就以最快地速度回防了。看他的样子,精力还是很旺盛地,不存在疲惫地情况。
可是,这一次紧跟着他带球过来的李风,没有选择立即传球给内线。
他既然早已经想好了要自己表现,因此就在看到邓肯和米利西奇赛跑回防的时候,他就照着邓肯背后的身形追着冲过来了。
森林狼队每次的快攻速度其实相当快的,但此次李风拿球过半场时其实还稍微收敛了一下,要不然邓肯都还可能会落在他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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