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前些年的“五米村灭门惨案。”
而至于“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件”,则由我一人安排定夺,等到证据确凿,摸清底细后,再汇报局长实施抓捕。
比如“金皇洗浴案件”。
至于“白蝴蝶宾馆杀人案”,两天内直接告破,在警局所有人的眼中都算不得什么,韦强不是个聪明的罪犯,即使他想到用蓝溪干扰警方的视线。
即使蓝溪不招,等到技术科、法医、勘察人员将进一步资料整合,排查李一甲人际关系,市内监控及前台人员描述,韦强自然也会登上通缉令。
蓝溪的口供只是更方便、简洁的途径而已,不至于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耗费钱财。
可以说,刑事犯罪依法侦查的权力,汇聚于我一人之手!
牡市乱了太久,“打黑除恶”的四字标语在局长办公室挂了多年,非常时期就要用非常之人、非常之手段,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证明,只有我邓青,才能还牡市一方安宁!
我来到二队办公室,徐福龙正在蹲在饮水机旁泡茶,身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背心,一如往常表情木讷,看到我也只是生硬的蹦出“邓队”二字,没有多言。
我直接霸占了他的椅子,手指轻轻敲动桌面,徐福龙并不懊恼,将茶水放到阳台上,站在我的面前低着头,杂草般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眸,邋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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