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傻弟弟脑补g的时候,明歌活动了下手指。
没干过粗活脏活的十指,根根纤长,白皙漂亮。
她垂眸看着自己的双手,微笑。
其实,她原来是不会玩游戏的。
前世为了赚钱糊口,听说帮人o练级一个小时二十块,她心动了。
那时候,一天到晚将近十二个小时都泡在网吧,饿了吃泡面,渴了喝矿泉水,困了就趴着睡。
上网费不贵,一个小时三块,包夜十一,刚好还解决住宿,不用租房。
刚开始玩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被人喷成狗,好在她勤奋又天赋不错,玩得溜有了名气后,从帮人练级变成代打上分。
报酬也慢慢变多。
无论哪个领域,没有谁不是一步一个脚印往上走,才站上巅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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