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离住处太远,要么工资太低,他面了一家餐厅服务员,环境和待遇都不错,但必须得穿制服,而且制服有些露骨。

        宗越当即拂袖而去。

        路过一家快递,发现上面写着招聘快递员,他进去问了问,底薪两千五,但可以提成,每派送一个件,分成。

        也就是说,只要他每天送件多,一个月工资就高。

        公司对他的要求,是必须熟悉路况,每天准时准点把快件送到顾客手中。

        宗越权衡了下,觉得不错,送快递与卖保险相比,显然前者适合他。

        他拥有过目不忘的好记忆,只要看一眼便能记住,且什么类型的车都能开,送快递再合适不过。

        老板一听他的这些技能,刚开始还不信,随便拿了十多张快递单让他看一眼。

        待他将上面的地址一字不差地说出来时,老板服了,立刻签下他。

        不过给了他两天试用期,派给他一辆小黄车,装一车件让他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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