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言情小说 > 言情小说 > 野心家 > 远航之蛊惑人心的天才 (1 / 7)
        褚韶华当然不会破产。

        她在上海这两年也有一些存款,只是买上海的房子花去了大半,但到美国留学,除了船票是闻知秋给的,其他都是褚韶华自己的花费。

        克拉拉的官司比褚韶华想像的更难,眼下,褚韶华完全可以支撑,毕竟,亚摩斯提出的律师费并不高,而亚摩斯是相当有能力的一位律师。

        褚韶华把容臻聘用到自己的队伍中,开始马不停蹄的邀请更多学校或是小报纸来了解克拉拉案件的内情。褚韶华面临的一笔极大开销在于,她不满意于舆论被约翰家族把持,褚韶华希望能有一份自己的报纸。亚摩斯称褚韶华这种想法是在大白天说梦话。

        做一份报纸的花费是巨大的,褚韶华现在的钱必需用在克拉拉官司的各项支出。一千美金对于美国人也不是小数目,但是,如果用于投入与约翰家族对抗的官司来说,这些钱并不宽裕。

        在这样的关头,褚韶华想做一份报纸。

        连夏洛特都劝她不如暂时缓一缓,褚韶华说,“现在没有主流的报纸给克拉拉官司一个客观的报道,我们如果做一份报纸,借助这次事件,可以很快的打开局面。而且,只要把报纸做出名声,就不愁广告收入,有商业收入,我们可以持续性的投入到这场官司之中。我们都知道,官司不会太快结束。”

        亚摩斯理智的问她,“小姐,做报纸的美金从哪里来?”

        褚韶华说,“我在上海有房产,可以暂时抵押出去。我也可以说服朋友们暂时捐助我一些,如果他们不愿意捐助,借给我也可以。”

        亚摩斯不客气评价她的办法,“上海远在东方之国,抵押需要时间。”之后,亚摩斯话音一转,“如果你能借到钱,或者搞到捐款,我可以帮助你成立一家报社。”

        “这里的法律允许东方人拥有报社吗?”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