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蒙毅和其部下,并没有装B,也没有轻狂自大,而是他们修着的大秦新律法,确实算得上是完美的律法。
因为他们修订的律法,是按李阳的框架来修订的,而李阳脑子里面想要的律法,可全都是经历了两千年岁月,优胜劣汰之后,最终由后人编着出来的。
虽然后世的律法,并不是一股脑全部照搬到了秦国,但是能适用在秦国的后世律法,李阳几乎都搬过来了。
比如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婚姻法、民法通则、治安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国籍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商业法,这哪条不是超越了时代的产物啊?
而且,这些律法组合在一起,涉及方方面面,整个社会活动几乎都涵盖在内,简直就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所以,这也是他们认为这次修订的律法,是完美的,是无比健全和完善的原因所在。
“既如此,我这便去国政院,向镇国君请……”见大家无异意,蒙毅正想去向镇国君请功,结果这个“功”字还没出来,就看到李阳风风火火的朝自己的刑部大堂而来。
自从律法改革踏上正轨后,李阳就没有来过刑部了。此次见到李阳亲自驾临刑部,蒙毅自然不敢怠慢,赶紧起身相迎。
“下官正准备去国政院找镇国君,结果镇国君倒是来我刑部了。”蒙毅以下属之礼,至大堂门口相迎。
“下官见过镇国君!”
大堂内十数位刑部官员,也纷纷一揖,见礼。
李阳大步进到堂内,也没回礼,径直大步朝大堂正上方的案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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