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没有这样的法律,那么像索罗斯那样投机家数量恐怕会极速增长。
毕竟只要联合起来进攻股市,造成股市动荡就能赚钱。
就像当初陈毅进攻李氏a股,不但造成对方股市崩盘,还大捞了一笔。
如此来钱迅速的方式,怎么可能没人去做?
其实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恶意操作股价。
判决的话最低都是五年有期徒刑,直接找法人代表,最重要的还是罚款非法所得的1~3倍,也就是你赚到的钱按照情节高低可能要交三倍出去。
只是现在法律还没有出来,所以一切并不算犯罪。
但如果这次三月份真的修订,那么陈毅手中的股票便不再是威胁对方的筹码。
否则到时候对方直接控告他。
而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陈毅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以及十几亿的财产罚款。
所以综合想了想后陈毅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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