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发生于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
一天,有个男子手持枣木棍,从东华门直奔内廷,闯入皇太子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了守门的侍从,一直闯到前殿檐下才被抓住。
神宗下令审讯。
负责审问的浙党官吏,说这个名叫张差的男子是个疯颠病人,企图糊涂结案,而内阁首辅、浙党首领方从哲也不提出深究。
东林党人、刑部主事王之寀通过单独提审和与刑部许多官员共同审讯,迫使张差供出:
是名叫庞保和刘成的两个太监,“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指太子),有吃有穿”。
这两个太监是郑贵妃宫内的。
朝中的东林党人和不少官员据此推断,这是出于郑贵妃及其兄郑国泰的阴谋,于是坚决要求彻底追究。
神宗只得亲自出面,在慈宁宫召见群臣,下令立即将张差斩首,又把郑贵妃宫内参与此事的两个太监在内廷打死,草草了结了这件大案。
而王之寀遭到反东林党一派官吏的攻击,神宗将他削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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