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史 > 军史 > > 第一千二百六十章、再决高下(5) (2 / 4)
        “三角债”是企业之间互相拖欠债务,形成多角债券债务关系的俗称。

        而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企业之间超过协商的还款期限而形成债务拖欠后才称之为“三角债”。

        举例来讲,企业A欠企业B的债务,企业B又欠了企业C的债务,企业C又欠了企业A的债务,但在通常情况下,债务链并不是只有三家企业这么简单,通常会包含银行、融资机构、民间借贷甚至个人借贷等多方参与的债券债务链。

        由于“三角债”牵扯到多方关系,在现代融资关系中,“三角债”多存在于煤炭、钢铁、重金属、纺织、制造业等在我国发展较为成熟、赊销赊购情况较多的产业中。

        同时,一旦受到经济下行期影响较大,常常会因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债务问题凸显,呈现出规模大、波及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

        大规模“三角债”一旦形成,对整个经济正常经营环境都是巨大的打击,同时也会冲击银行信贷计划的执行。

        一旦银行意识到某个地区、某个行业甚至某个国家的债务环境太糟糕,会立即收缩对其的信贷投放力度,将使处于这个经济圈中企业比较优秀的行业、企业也陷入债务危机。

        我们已经认识到“三角债”的危害,那么它形成的原因呢?

        目前国外学者多从经济运行周期变化及宏观经济政策两方面来对“三角债”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

        B.W.Ickes与R.Ryterman(1992)认为是由于经济周期普遍存在波动现象,而“三角债”一般大多发生于经济增长下行期内,受经济环境及消费环境影响较大。

        而DavidW.klin(1991)则指出,在信用缺失、经济违约处罚较低的经济政策环境下,会使违约者有利可图,那么经营者处于自私与利己主义的考虑,就会普遍选择逃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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