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作为中国上世纪七十年代体育工作的一项方针,大致经历了提出、宣传贯彻、讨论质疑和逐渐淡出(“不再多提“)几个历史阶段。
1971年1月25日至2月3日,日本乒协会长后藤钾二先生率代表团访问殷省,并遨请中国派团参加在名古屋举行的第三十一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
当时,党中央主席***同志作了“我队应去“的批示,还根据国际社会的复杂形势,特意指示“并准备死几个人,不死更好。
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同志又在殷省代表团出征前夕的3月10日和16日,两次接见代表团全体成员,并作了重要指示。
其中,“根据***的思想,明确地给我们提出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
这就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体育方针产生的大致过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产生之后,立即得到了广泛地宣传和贯彻。
1973年《新体育》杂志用近一年的时间,在第3期、第5期、第8期和第12期,开辟了“认真贯彻执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的专栏,发表了各类文章近二十余篇;在以后历年的《新体育》中,仍随处可见有关“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宣传和评述。
直至1978年第9期,还发表了中国乒乓球队的“正确处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关系“的文章。
与此同时,高等院校体育系科在自编的《体育理论》讲义中,也大都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放在一起,作为中国体育的三大方针加以论述和讲授,并持续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
1980年8月20日,《体育报》就上海队与乌拉圭大学足球队的比赛中,上海队队员报复性地踢打客队队员,而有的读者却认为是“奋勇还击打得好“一事,展开了“是打得好吗?“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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