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名叫“疙瘩丢冠”呢?
叫某某夺冠不是更普通吗?
这当然是有意的,就是要强调,94年职工赛的冠军,疙瘩已经差不多拿到手了,最后却非常离奇地丢了。
当时他领先优势极大,几乎不可动摇,竞争者们都已然不怎么抱希望,普遍对他挺服气的。
前面大半程,疙瘩一举取得七连胜。这一点就已经极其罕见,而且他还击败了所有主要竞争者!
他身后的追兵最少都已经输了两盘棋。郭广辉、朱元涛、赵东宏等强手,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他七连胜匹马领先,后面最好的是五胜二败的,夺冠形势大好。优势之大前所未有。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疙瘩有个很大的毛病,特别容易得意忘形!平时下棋就这样,一旦占优就喜欢得瑟。
古语说得好,行百里者半九十,这话用在他这里恰恰好。
哪怕你可能性已经超过百分之九十九,毕竟也还是没成为既定事实啊?
假如他兢兢业业的,后面四轮能赢任何一二局的话,冠军真的就被他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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