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彻。皆为服劳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而其私亩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是一种“劳役租税”。
周行彻法。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
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古时实行易田制(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以上所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
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
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而先前那个让孔子推崇备至的齐王呢?
所谓兄妹相通反弑妹夫者,便是此人!
但是,正因为此人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使得孔子对于此人劣迹与下诸侯的个人人品全然忘记了!
孔子曾:“王道复古,尊王攘夷,九世之仇,犹可报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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