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维桢微怔,脸色迅速柔和了下来,指尖捏了捏她的手心,“你放心,我永远都不会嫌弃你。”
叶蓁蓁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这才信誓旦旦,再过不久,崔维桢就被啪啪地打脸了。
为什么呢,因为他开始指导叶蓁蓁练字了。
一开始,他还是温声细语地指导着,半个时辰后,额头上的青筋就开始直冒,“叶蓁蓁,我教你的是五指执笔法,不是教你抓筷子!”
叶蓁蓁脸红了,吭吭哧哧地说道,“我,我觉得这样比较省劲。”
能把一向老成从容的桢哥儿气成这副模样,除了她也是没谁了。
崔维桢运了口气,站在她身后虚揽住她,抓着她右手指,一下下地搁在正确位置,开始抓着她的手在宣纸上写字,一个墨迹匀称,笔力清晰,字迹清秀的“永”字跃然纸上。
“握笔姿势不许变形,毛笔更要直垂纸面,不然永远练不好字。”
俊男在怀,不对,身在俊男怀,叶蓁蓁都色令智昏了,满脑子旖念,哪里听得到对方在讲些什么?
注意到她的走神,崔维桢额头上的青筋再次冒起来,“叶蓁蓁,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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