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啊!对我来说,那是圣殿!我的音乐殿堂!!”冰灰惊呼着,下意识地抬手,仿佛有冲动想摸一摸屏幕里的照片。
深色调的照片上,华灯初上的月色中,门面粗糙却又霸气的建筑冷酷地矗立在繁华都市的街边,看上去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充满了洛杉矶贫民窟的街头风情,围墙上有五颜六色的涂鸦,用卡通英文写着“don'ttellmama”,让人一眼就能认出,那是十年前全国屈指可数的livehouse之一。
容修困惑地看着他:“殿堂?”
冰灰伸着手,但他没有去碰,像是不忍亵渎般地,手指停顿在屏幕前,他甚至有些发抖:“那年,在下寒窗苦读,小学刚毕业……”
容修:“好好说话。”
冰灰:“哦。”
周国槐:“……”
“我十来岁那年,第一次来京城旅游,住在东四环,旅店的马路对面,就是破车库。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livehouse。我在旅店住了三天,每天晚上,破车库的大门外,都会站满歌迷,他们穿着一样的衣服,黑色的,像披风一样的长袍。
“不多久,就会有一辆七座车开过来,他们一看见那辆车就会尖叫,趴在窗台上往马路对面看,那场面,啧啧,真让人大开眼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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