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不仅击溃了敌人,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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