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一案从犯三家丁,流刑三千里;首犯李金桂,秋后问斩;首犯李芙蓉,杀夫之父母,为十恶之四,当斩不赦,决不待时。
疑犯陈才,无罪释放。
消息传到李家,李家登时大乱,一场火灾,折进去两个孩子!李大福想用钱开路去求求知县大人开恩,连知县大人面都没见上,直接被赶了出去。别看李家是念慈县首富,平时风光,商不与官斗,知县大人决心要搞死他们,他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李大福又想卖掉家业,拿一家之财去换儿子女儿的命——不求他们无罪释放,留他们一条命就成!
但此举却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李大福偏疼幼子幼女,早就引起了家人的不满,如今又要为了李金桂和李芙蓉,赔上整个李家,让他们这些哥哥姐姐从此以后吃糠咽菜,过苦哈哈的日子,他们怎么可能愿意!
“我早说了,以金桂和芙蓉无法无天的性子,早晚要惹出大事!现在看吧!”李家三哥埋怨道。
“爹,别忘了,你不止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李家大姐道。
“除了儿子女儿,您还有十几个孙子孙女呢!我们大人吃苦没关系,万万不能委屈了孩子。”李家大嫂抱着年幼的儿子说道。
“不是我们不想救,而是救不了!芙蓉犯的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谁去了都没用!而且她什么时候放火不好,偏偏挑知县夫人在的时候放,破家县令,灭门知府,念慈县谁不知道,知县夫人就是李原大人的心头肉!碰不得!”
“够了!他们是你们弟弟妹妹,你们现在该想办法把他们救出来,而不是在这里落井下石!”李大福拍桌子怒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