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刺激是最原始的,张守城得到的满足感也会是最大的,王宝宝跟着张守城就行了,陆灾可是赶上了好时运的,要不是碰到了张守城,凭他的经济实力,哪有闲工夫到湖里打渔山上打猎的。
野兔、野鸡、麋鹿、山羊……张守城都是来者不拒的,遇到了肯定要开枪,只是天气越来越热了,打的野味吃不完,是要尽快送到饭馆里做菜的。
奈何张守城已经喜欢随便点饭馆里三个人的组合了,不想再多雇一个厨子或者跑堂的伙计,所以,每次打到的猎物够多了,他就会带着俩人回去的。
本来想着是节省食材费的,把野味扛回来之后,张守城才想起来了,还节省什么食材费啊,咱这食材是费了多大工夫才打来的,直接一个野味的菜单就行了,价格肯定是要比平常的菜贵一些的。
前一阵,随便点饭馆里一直给客人上鱼,弄的那些熟客都不愿意来了。
现在随便点饭馆里开始上野味了,就吸引来了一拨新客人。
这拨人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就想吃点稀罕的。
虽然每次去打猎都要耗费三五天的时间,但张守城算了算账,卖野味的买卖是比前一阵划算的,饭馆里的买卖竟然略有盈余。
张守城对这个略有盈余是颇为满意的,他从一开始就是想着做买卖赚钱的,只是后来的情况有点出乎意料,而现在专攻野味了,还略有盈余,哪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天晚上,吃野味的客人散了,吃家常菜的客人也散了,张守城又把俩人叫到了一起。
按照惯例,明天又该进山了,但张守城是想在山里多呆上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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