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张汤争论过程中,他一直在寻找可以支撑自己的说法。
“在下记得,高皇帝七年(公元前200年)曾有制曰: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两千石。
两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
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必律、令以闻。
此案既然一时不能判决,在下以为,当奏明陛下决断。”
就这样,他被解到了京城……
他回到京城,却牵动了李敢的心,乃至于押解主父偃的囚车经过安门大街时,李敢还见到了一面。
说实话,李敢是有些崇拜主父偃的,五鼎烹之的言论类似不能留芳百世亦要遗臭万年,这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气质,很合李敢口味。
他已然决定了,趁着明日献纸的时候,他要替主父偃说情,乃至亲手动手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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