捶完胸口后,程处默转身上了擂台,一脸审视的看着码头劳工,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程处默是这样想的,他虽然已经成为了「黑店」酒吧中保镖的内定者,但他程处默可是一个正直的人,对酒吧保镖一职,他要凭自己的实力赢到手。
何况又不是拿笔拿纸这种细活,舞刀弄枪这一块,他要是输了那不是开玩笑吗。
码头劳工常年搬货,不会用什么武器,最喜的就是用蛮力解决一切。
这正中程处默下怀,武器虽好,可是很多武器都不便携在身上,程处默本就长得有些吓人,若是随身行走还带着武器,那他走着,三岁小孩都能被他吓哭,为了减少自己的威慑力,程处默平常身上都不会带武器,除了上次在杨帆那淘来的一把龙雀。
但擂台不允许使用武器,程处默也不在意,自己还能输了不成?
正好这码头劳工也没有用武器,那二人就凭着蛮力来拼一拼,到底谁厉害?
码头劳工仰头高吼了一声,像是一头发疯的公牛往他这冲来。
而程处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紧紧盯着码头劳工冲过来的姿势,在二人即将相撞的那一刻,紧紧拧住了码头劳工的耳朵。
杨帆就好像见到一头怒气值顶峰的公牛,与着一个身经百战的斗牛士对决,毫无疑问,斗牛士占据了上风,程处默捏着那头劳工的耳朵,就像是抓住公牛的角一般,控制他左右行动方向。
码头劳工身上虽然全是肌肉,可总有那么几个地方是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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