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史 > 军史 > > 第三十章 弹劾朱舜? (3 / 5)
        “只是希望皇上能够赏给臣的二叔,一个养活全家的职务。”

        “另外如果可以的话,臣希望皇上能够满足臣父亲的愿望。”

        朱忠义曾经为大明王朝流过血,甚至还残废了一条腿,也有着亲手斩杀女真鞑子的功绩,赏给他一官半职的,倒也合理,也能收买袁崇焕和边军将士的人心。

        崇祯盯着朱舜,点了点头说道:“王恭厂的总旗一职,正好有空缺,就让朱忠义担任王恭厂的总旗。”

        顿了一下,再次说道:“你爹的愿望是什么?”

        朱舜回答道:“官窑的匠头。”

        东林党成员还以为朱舜要狮子大开口的要个官职,听到一个匠头,忍不住想笑。

        却又怎么笑不出来了。

        大明素来重视忠孝,大明律里甚至还有一条规定,为父报仇者,不受死刑。

        一个儿子为了给父亲报仇,杀了仇人,不仅不会因为杀人被判死刑,还会受到朝廷的嘉奖和乡里的赞扬。

        朝廷现在极度的缺钱,粮饷发不起,赈灾赈不了,穷的大明都快破产了,朱舜这一次帮朝廷从晋商手里抢来了一百五十万两的巨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