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字吗?我怎么看像是毛毛虫爬出来的?”
“别糟践毛毛虫,毛毛虫爬出来都比这字好看。”
一个穷酸书生则是摇头叹息:“不知自己斤两,也敢来闻府献丑,真是自取其辱!”
另一个附和道:“这种字,简直有辱大小姐雅目,过会儿必被赶出门去。”
我一万个不在乎,哥们又不想争冠,赶出去就赶出去,反正又是在古代,谁都不认识,不丢人。
诗篇文章被仆人收集齐全后,传递到了大小姐处,大家伙就在长廊下等候消息。有几个彼此认识的,开始相互恭维,都吹上了天,什么你胜过李杜,当代第一文豪,哥们感到一阵胃酸。有人还说,如果这些文章中,有难分胜负的,估计还有第二轮比试,甚至出现第三轮。
不管几轮,哥们肯定第一轮被刷掉,不仅因为字写的难看,主要还是主题,八成搞不好,还会被乱棍打出。
谁知等了半天后,管家过来宣布:“大小姐看中了四篇文章,这四位是郭皓、刘孜、孙源和秦收。我念到的这四位,请跟我去面见小姐,由她来亲自出题,再进行一次比试。”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这大小姐口味咋那么重,看上了一首悼念亡妻的惨诗?
桃花立马冷峻的面孔上露出一丝笑意,显然对哥们晋级第二轮感到满意。当我站起来,随着管家走时,引起一片哗然,各个愕然惊呆。那是万万没想到,我这个字比毛毛虫爬过都难看的诗文,居然被大小姐给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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