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帆无奈的抽抽鼻子,于是问我:“去哪个年代,随机吗?”
我说不要随机,我要回到三十年前,地点在阳湖。那个时间,妖妖前世还活着,我想见见前世的她。并且还有个想法,能不能阻止车祸,改变历史。
未帆于是伸过小手,我不客气的握住,她轻轻在左边水晶球上转动一下,随即眼前一闪,我们穿越了!
三十年前的阳湖,才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时期。虽然已不是七八十年代的满街“腌黄瓜”,但穿着还是非常老土的。我们俩一站在街头上,立马就吸引了无数奇异的目光。
不只是为了我这身潮装,还有未帆的古装,我俩站在一块,犹如天人
下凡啊!
为毛这么说?古装虽然不稀罕,但未帆长的美啊,而我这身捯饬,他们见所未见,正所谓人靠衣服马靠鞍,可以想象,在他们眼中,哥们有多帅?你说我比喻我俩天仙下凡,过头吗?
擦,谁丢的臭鸡蛋?你一定看到我俩上头了,不过我原谅你。
在大家这种目光里,我承认我有点成就感,但我还是很清醒的,觉得他们的目光大部分还是充满了敌意,因为我拉着未帆的手!
我在他们的眼神里读到了一种,不管任何时代都共同的语言,一颗好白菜被猪拱了。
好吧,我也不解释,羡慕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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