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开始按照叶知秋草拟的判词作宣判:“被告张大郎为了救妻子,不顾安危冲入火海救人,因而被烧伤,夫妻情深,令人赞叹。若他只是一般的人,冲入救治受损,理应由被救人家作出补偿。”
“但是鉴于他跟被救的人是夫妻,夫妻之间本来就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处于危难时,本身有义务相救。
即便是因此受伤,那也只是分内之事,不应该由此索讨赔偿。因为夫妻没有分家,原本就是一家人,不可能把钱自己陪给自己。因此应该驳回张大郎的诉讼请求,岳主簿不必赔偿他受的损害。”
张天宣判完本书的判决之后,目光望向场中众人:“原告被告,你们可曾听清?有没有什么意见要说?”
张大郎马上求助的望向苏峰老先生:“小人不懂律法,笨嘴拙舌,不知表达。已经委托了国子监苏老先生,请他帮忙代为诉讼。”
张天脸色一沉:“依照律法,必须本人亲自陈述,不许找人诉讼。”
苏峰一直不说话,静静的听着。到了这时,他终于开口了:“太祖皇帝洪武三年曾发诏令,涉及是否可以允许讼师到场替人参加诉讼。这诏令说得很清楚,只要有利于查清案情,而不是胡搅蛮缠,随意搬弄是非,可以允许的。——老朽当然不是这种人,是来帮大人查清案情,免得误判。所以还请大人恩准。”
张天跟苏峰以前也只是点头的交情,也不知道他的底细。听到对方居然言之凿凿的提出了一个太祖皇帝的诏令,顿时额头沁出了冷汗,赶紧望向了旁边坐着的陆铭假扮的叶知秋。
陆铭心头咯噔一下,这问题叶知秋根本就没有说到过,因为想不到会针对这一点来争论。陆铭自己又哪里曾看过什么皇帝关于某个案子做出来的诏令?而听对方说的如此肯定,想必有这么一个东西。
他眼珠一转:“太祖皇帝这诏令是说,只有那些不搬弄是非者方能替人诉讼。可是否搬弄是非,要等案件审完才能得知。而一旦搬弄是非,挑拨诉讼,这危害已经造成了,再禁止有什么用?所以应该是事先禁止,不让讼师参与诉讼的,这是各个衙门通行的做法。所以老先生,你不应该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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