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剖了死者的头部,因为死者头部有多处锐器和钝器伤。他用骨锯锯开头颅,发现大面积出血。
打开胸腔,胸部有多处骨折,而且有大量积血。肋骨也有多处骨折,左肺和心脏部位有挫伤。
结合死者胸部腹部有多处赤脚脚印的情况,陆铭初步判断凶手应该是用单脚或双脚踩踏死者的胸部。造成死者胸骨和肋骨的断裂,并挫伤了肺部和心脏,造成内出血。
而他肚子上的那一刀刀口附近并没有明显的生活反应,说明是死后才剖腹的。
陆铭打开了死者的胃部,发现胃部基本排空。证明死者至少在最后一餐之后约三个时辰才被害的。
陆铭询问了几个乞丐,得知他们是在夜里大概两更天的时候返回丁大叔这儿,准备在他家睡觉。那时把食物给他送来的,是干的馒头加一碗热汤,是在家里灶台上的火熬的汤,大家一起吃了。
不过后来有乞丐来告诉他们,说有一家人在办丧事
,这种地方是乞丐最愿意去的。但凡有白事,主人家也不会如何驱赶乞丐,往往会布施一些米饭,甚至铜钱。于是这几个乞丐都跟着去了,丁大叔病了,这才留下没跟着去。
几个乞丐第二天天亮回来,就发现了丁大叔被杀。
根据几个乞丐所说的丁大叔吃饭的时间,再结合胃部的排空情况,以及尸僵和尸斑综合判断,死者遇害的时间应该是在夜里五更天,也就是凌晨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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