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行霸市,以次充好。
桃县的果子好,但江南的桃子也不差。
宁怀璧记得,金陵一斤刚上市的鲜桃,最贵才卖到二十文钱一斤,但桃县的桃子却要贵上三倍,足足要六十几文!
而且不允许挑拣,都是成筐售卖。靠着筐边,多放置着好桃那一面,但转过来,却极有可能都是烂的。更有甚者,在里头塞着半筐桃叶。或者在桃子产量低时,拿别处的小毛桃冒充本地的桃子,又酸又涩,极其难吃。
想讲理?那是没门儿!
因为桃县的生意并非愿者上钩,而是强行摊派下去的。
比如有外地商贩想进京做生意,就必须先到桃县去买上几筐桃,取得一个购货凭证,才能拿着这张凭证,带着自己的货物进城贩售。
而这个政策,便是谢应台当年在户部任职时,亲自制定的。他说目的是为了保护京郊百姓的利益,进而维护京城安稳。
但实际呢?
以张书吏家举例来说,他家种的几棵桃树挂果想卖了,除非卖给果园,否则为了“规范市场”,便不准在本地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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