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对臣属和百姓同样怀有一颗仁善之心。大唐征兵条例规定,凡“逃亡限内不首及更有逃亡者”,均会受到“身并处斩,家口没官”处罚。李弘认为条例太严,不合实际。他上书高宗,请求更改。李弘还曾请旨高宗“以同州沙苑地分借贫人”,高宗称赞他宅心仁厚,答应了他的要求。
李弘3岁就被高宗封为代王,4岁立为太子。高宗为培养他,经常让他监国,并委派戴至德等大臣协助其处理朝政。
关于李弘的死因,很多人认为是武则天用鸠酒毒杀了他。
依据一,《新唐书》《唐会要》和《资治通鉴》中都记载了有关武则天毒杀李弘的传言。
依据二,李弘和武则天确实有矛盾,武则天有毒杀李弘的动机。
李弘曾上书高宗,奏请萧淑妃的两个女儿义阳公主与高安公主出嫁,而萧淑妃是武则天的死敌。
武则天为李弘选定杨思俭的女儿为太子妃,但尚未完婚,就被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强奸。
李弘受高宗厚爱,多次监国并参与朝政决议,威胁到了武则天的大权。
那么,李弘究竟是不是武则天毒杀的呢?我认为不是。
首先,关于《新唐书》《唐会要》和《资治通鉴》这三本书所记载的内容。
《新唐书》和《唐会要》是有李弘被毒杀的记载,但这两本书大概成书于北宋,其中收录了很多唐代中后期人们的观点,当时的唐人对武则天多有偏见,认为武则天抢夺了李唐江山,甚至将武则天妖化成恶魔。
司马光对此说法也提出异议,认为“《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而且,司马光并没有在《资治通鉴》中明确提出,李弘是武则天用鸠酒杀死的。只是说“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鸠之,疑以传疑。”司马光认为李弘的死有太多的疑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