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这丫头说到底也是脸皮薄,要是在平常情况下,她是怎么都不可能说出刚才那些话的,当着这么多人,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至少在以前那可是从来没有如此过。
因此,一听到阿梅的冷嘲热讽,下意识的推开正在一旁献殷勤的杨毅,说道:“既然这都是误会,又是你弄出来的,现在事情也明了了,你还抓住不放干什么?”
见两女对上了眼,杨毅那叫一个头疼,赶紧转移话题,问莎莎道:“你不是去学校了吗,怎么还在这里,还有你这一身警服和手铐是?难道你这么几天就上岗了,还是你老爸走了关系?难怪我大天朝的警察都不怎么样。”
莎莎噗哧一笑说道:“我可不是警察,原本我是要坐飞机去学校的,但后来想了想接下来四年我都得独自生活,于是就和老爸商量说距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于是就决定骑行去学校的。原本是打算跟你一起离开的,但是当我去找你的时候,你父母都说你已经离开渝江市了,我这才追了出来。”
“说起这身警服,这是学校发的训练服,手铐是老爸给我的,他怕我一个人出门在外遇到什么危险。”说着,这丫头还给杨毅展示了身上的其他装备,别说手铐了,电棍防狼喷雾,那叫一个齐全,说起来比渝江市的交巡警身上的装备还要多。
“你看。”说着,莎莎又给杨毅展示了自己身上的警服。
众人这才看明白,原来这丫头身上穿的并不是什么警服,竟然是警校学员的校服。
杨毅这才反应过来,问道:“这么说来,你老爸最终给你选择了下江市的警察学员?”
莎莎掩嘴一笑:“其实这是我自己选的,我知道你要去下江市之后,就让老爸托关系,把我的学籍转到了下江市警察学院,为了这件事我可是和他差点闹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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