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也就是,当你已经打算杀死沙毕诺夫?”
伊苏:“假如他听话,他当然不会死。”
这句话太多余。露丝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证明伊苏不是激情杀人,是蓄谋杀人。
杰森不错,但是这不是正常的案子。诸如伊苏,他没有律师,他不知道该什么,不该什么。在海洋法系中诸如苏随的反水,辩方是可以要求取消其证人身份。同时在苏随出庭之前,杰森方肯定会知道苏随是对方的证人。
杰森的战略是守,守住几个点,就可以万事无忧。这种法庭守是守不住的,必须要攻,要占领阵地。
在露丝取得进展后,接下去就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一个问题,伊本是否指使伊苏杀死沙毕诺夫。
……
露丝开始明,在沙毕诺夫死前,伊本已经和欧盟供货商谈妥了供货条件。从利益上来,欧盟供货商并非伊本的首选。但是伊本不愿意受制于人。沙毕诺夫是这块区域最有力的商品供应者,伊本的欧盟供货商根本不是沙毕诺夫的对手,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还是品种,沙毕诺夫提供的货都比欧盟供货商提供的货好的多。
杰森提出利益论,杀死沙毕诺夫不符合伊本利益。
露丝请尓本出庭作证。尓本是伊本区域的最有利竞争对手,尓本取得了沙毕诺夫的独家代理权。沙毕诺夫开出条件,要求伊本让出部分市场,划分区域,他才会恢复对伊本的供货。
尓本证实,在大联盟牵头下,三方进行了多次会谈。伊本的态度强硬,而且目中无人,其让的最大步就是:把尓本国家的市场让给尓本。沙毕诺夫提议,南面归伊本,北面归尓本,大家一起垄断中东的武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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