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姐姐,我和他们熟,但没那么熟……OK,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嘛。”
蓝月:“第三条,追查唐婉之死,就是我刚才说的被逼供后自杀的女犯。”
曹云:“绝对没问题。”
蓝月:“第四条,在找到凶手之前,维持现状。”
曹云一愣:“这……”
蓝月道:“男人承诺的本事我见多了,只有把凶手找出来,才不会牵连其他人。另外,我要检察官的交易书,承诺不指控刚才动手的姐妹。我要见诸葛光头,他必须承诺追查唐婉的案件。”
曹云苦笑:“姐姐,你运气不错,我就不知道有其他人敢答应你条件。我这边也有条件,探望的家属必须释放,有三名看守当人质也就够了。”
一名女犯道:“不能放,否则警备队肯定会突袭。”
姐姐,当然会突袭。按照警队理念,假设突袭行动人质遇害风险30%情况下,他们会选择谈判。如果将平民人质释放,扣押的是执法者人质。警察很可能冒30%的风险进行突袭。
曹云道:“作为律师我不能保证他们不会突袭。不过作为律师,我也有自己的操守。我和他们先谈,如果谈不拢,或者我两个小时没回来,那就代表警备队要突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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