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都市·生活 > 都市重生 > > 第五百四十九章 拉博(上) (8 / 10)
        曹云道:“这种事对律师来说只是小事。”

        ……

        按照法律程序来说确实是小事,拉博在东唐居住了四天。他‘不小心’在酒吧消费时,向一名女性借了三百美元,说好第二天还,但是始终没有踪影。当得知拉博被捕,自己三百美元可能打水漂时,女性就以民诉方式,将拉博告上法庭。女性提供了拉博护照信息和借条。

        这是民诉中的一个技巧,只要你提供了身份证号码信息就可以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发传票到证件地址。

        在东唐诉讼小案走快庭。按照道理来说,拉博可以不出庭,缺席判决。但是拉博是被捕的,司法机构不能扣押拉博,不让他出庭。这张法院传票直接送到了警局外事科,外事科把传票送达搜查一课,搜查一课将传票送到了刘浩的局长办公室。拉博案的负责探员就是刘浩本人。

        刘浩本不想理会,但多管闲事的诸葛明打来电话,提醒道:“原告严子寒是曹云的人。”

        刘浩:“怎么?”

        诸葛明:“如果你不让拉博出庭,说不好你得下岗。你作为警局局长,知法犯法,不将法院传票当回事。不仅违法,还侵犯了拉博的权益。”

        刘浩问:“这明显就是假的。”

        诸葛明回答:“没错,是假的。但是这是民诉案,警察不能介入调查。到了法庭上,证明借据被证明是假的。伪造借条叫诈骗罪,诈骗未遂,金额小,以曹云和几个检察官的关系,人家不会对严子寒提出指控。但捏造事实,妨碍司法秩序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明面看严子寒伪造借据是要坐牢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