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澜回答:“态度确实很冷淡。我住了十多天,没有人和我主动聊天。每天礼貌的问候也很冰冷。午餐和晚餐,他们只会叫我一次,如果我没有及时下楼或者回来,他们就不会理我。比如那天晚上,他们不愿意打电话给我,宁可步行和我打个招呼。招呼这代表他们要休息了。”
欧阳逸:“也就是说,假设有人李代桃僵替换叶澜你坐在山崖边,律师所的人也是不会发现的。”
叶澜点头:“光线很差是的。”
欧阳逸:“这就代表你可以分身前往7号别墅。”
叶澜承认:“是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
欧阳逸面向陪审团:“也就是说”
诸葛明:“稍等,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大家看这是高山律师所所在位置,有一条七公里的专用道。道口位置有24小时摄像头。摄像头拍摄的资料完好无损,通过技术人员检验。按照监控显示,案发当晚八点到第二天上午七点,没有任何汽车出入这个道口。”
诸葛明:“我们计算下时间,叶澜要分身栽赃被告。首先需要一个假叶澜携带叶澜的语音,行走七公里到达律师所附近的山崖边。然后真叶澜步行七公里绕过监控,赶往山下,乘坐汽车到达7号别墅,完事之后,由汽车送回山下,真叶澜步行七公里回到律师所。”
诸葛明:“这份是叶澜的脚踝伤报告,医生判断,即使叶澜不顾伤口撕裂,用最大潜能行走七公里最少需要两个小时。回来七公里因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个小时。叶澜不可能分身到案发现场附近。”
曹云站起来,组织下言辞:“叶澜,我们分手当天,你是八点半到我住的宾馆。而根据控方给出的证据,七点有第一辆车也就是你开你的车离开道口。”一只脚可以开自动档,只要伤的不是踩油门和刹车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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