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都市·生活 > 都市重生 > > 第四百六十三章 双刃之剑 (3 / 6)
        社区医生:“他有一次找我拿安眠药,说自己晚上难以入睡。我和他谈了谈,感觉他很焦虑和焦躁。他告诉我他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他也希望一觉到天亮,但是总是忍不住就醒过来。”

        李宝:老子是说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一醒过来就想玩手机,一玩手机就停不下来。上班没精神,下班玩手机又不想睡觉。不是只能睡四个小时。

        张大娘:“和狗吵架,狗对他叫一声,他对狗叫一声,吓的我家旺财转头就跑。他就一神经病。”

        九尾忍不住在第四位证人时候反驳:“辩方律师,你根本是胡搅蛮缠,他们所说的李宝行为都属于正常人的行为,请问你有没有医学上的报告呢?”

        曹云回答:“第三位证人是社区医生,他提供的医学报告是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纳尼?被埋雷了?九尾回忆,没错,社区医生的证词有一定的参考度。死小人,四个证人中夹杂了一个异类,自己竟然没抓出来。怎么办?要求第三位证人重新出庭?当然不需要。

        九尾正色道:“没有法律效力医学报告,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否则不等同视法律为儿戏吗?”

        “说的好。”曹云反问:“你们又有什么法律效力文件证明陆一航教唆他人做伪证?遗书?遗书上有写陆一航教唆李宝做伪证吗?你们是什么逻辑?陆一航对李宝好,李宝不知感恩,反而讨厌陆一航,所以一定是陆一航让李宝做伪证?这叫什么?这才是将法律当儿戏。”

        “你们提出了一个看法,没有法律证据支持,你们可以。我提出一个看法,同样没有法律证据支持,你们说不行?”曹云拍案而起:“简直是岂有此理,欺人太甚。”

        一时间法庭内鸦雀无声,九尾将自己脑子资源使用百分百,仍旧是找不到曹云这番话的破绽。相对控方推断,曹云给出的证人似乎更有说服力。凭什么要接受控方的辩解,而不接受辩方的辩解?

        曹云在大家被自己唬住后,趁胜追击,愤怒的将桌上一叠资料拿起来:“这是陆一航三个月承办的另外十起诉讼案所有被告的证词,赢的感谢陆一航,认罪的也感谢陆一航。请问是不是就因为陆一航收费太低,水平太高,所以你们难以置信?这世界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们一样,也有人想做点事,想为这个社会做点事的人。不要将你们的小人之心去度他人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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