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边打边退,两名证人开车和另外一组人分开,被一辆大货车逼下路肩翻车,最终被警方逮捕。
警方通过证人线索,得知他们小队居住点在彩蛋游乐场,指挥者是虾米旅游公司的老总。最终警方在彩蛋游乐场抓获五人,搜出三长十短枪械。
本案中,小队人员不包含指挥者,一共是八人。在被捕后一到三天时间,在警方强大攻势之下,他们先后承认自己是鬣狗行动小组成员。唯一不承认自己是鬣狗身份的是交火点七百米外树林外发现的叶澜。
曹云看了眼被告席的叶澜,走到证人身边,问:“在今天之前,你们见过被告吗?或者是见过照片,影像资料?”
证人回答:“在案发当天,行动交火的时候见过一次。”
曹云问:“当时她是怎样的打扮?”
证人回答:“身穿红色晚装,膝盖位置开口到小腿处。戴了一个蝴蝶面具。”
曹云点点头,打开自己的文件夹,将二十张照片交给证人:“请问哪位是被告。”
证人看照片,全部是身穿红色晚装,戴蝴蝶面具的女人,道:“这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陆一航通过电视播放了二十张照片,曹云看电视道:“既然这样都认不出来,为什么你能肯定当时见到的就是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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