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二次元 > 二次元 > > 第四百零四章争执 (1 / 4)
        想着可能是女孩的亲人因为沟通出现了问题来找我算账,不想激化矛盾的我深吸一口气,沉声应对“是。”

        女子癫痫式地甩了下高傲的头颅,将脑门前诡异犹如失败的抻面般粘连在一起的刘海扬到左边。朝我挥了下手臂,眯眼观瞧细嫩手臂上大金表的时间。以为是要握手的我被虚晃一枪,只好尴尬地抬手摸脸。

        似乎对自己的心机的得逞十分得意,女子轻蔑的一笑再度伸手,这次从皮包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我接过察看,别的看不太懂,唯一明白的是上面写着女子姓李,是个演员。

        “自我介绍一下,”李姓女子用刺耳的嗓音高傲道,“我是经纪公司的签约女明星,这俩一个是我的助理,一个是我的御用摄影师……”

        不太喜欢她的嚣张气焰,我故意打断她说“演员,演过什么啊?”

        女子不满地皱了下眉,但还是耐心道“我演的戏多了去了,随便谁两个都能吓到你!只不过最近一直接不到好剧本,所以不在影视圈混了”怕我“猜中”没人找他演戏,女子接着解释了起来如今影视圈早已过度饱和,新人没有资本支持,想在里面混出名太难。自己高瞻远瞩,选择了一条更加简洁明确的道路,直接进军网路,做网红!

        “一看你就没什么见识,第一次亲眼见到网红!”女子骄傲道。

        一直以为“网红”是个贬义词,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称呼自己的……

        倒不是对在网络上走红的人有什么偏见早在“网红”这个名词兴起之前,我们这一代人就开始舍弃电视投身虚幻的网络世界了对许多三观正确、弘扬正气、树立积极形象,为和谐社会增添属于自己的正面力量的主播、视频作者等等,我们都是怀有相当高度的崇敬和喜爱的,甚至比电视明星还要重视。但是对许多虚伪做作、哗众取宠的所谓“网红”是真的喜欢不起来,因为通过网络来成名的方式增多、成本低廉、又没有成熟的选拔标准,而且上网的人里又有许多爱叫唤爱出头的蠢货自以为离经叛道就是张扬个性、歪门邪道即为征途,依仗匿名躲在小角落里宣扬歪理邪说,聚集大批同样头脑简单的蠢货,污染了网络环境,也造就了无数扭曲的“网红”。因此什么人都想靠这条道来出名挣钱,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成功身份提高,因为无论处于何种地位,没有正确的心理都不会受人尊敬认可。

        原来刚才的经过都是她设计好的,是被天才的她命名为手机的网络小视频中的一个主要桥段,并通过路人的真实反应来探讨社会现实如此说来我冤枉她了,没想到她虽看似愚蠢,脑袋里还是有点东西的。不过对她不经许可就隐蔽拍摄的侵犯性做法,我还是有些不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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