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目光深邃,仿佛穿透了历史的尘埃,庄公之困,非独人伦,乃君权与私权、国法与私情之冲突。其囚母,是惩其乱国之罪,非绝母子之情。颍考叔之谏,看似圆满,实则模糊了是非。本将军以为,解此困局,当在「明法」与「全情」!
他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种开创新局的魄力,若在本将军治下,国母若行此悖逆,当先明正典刑,以儆效尤!其后,若庄公仍有孺慕之情,可于法度之外,另辟静室奉养,使其安度余生,此乃「法不容情,情不废法」!何须效那「掘地见泉」,行掩耳盗铃之举,徒留后世争议?
法不容情,情不废法!
这在后世相当常见的字眼,在大汉却是极少提及。
毕竟在大汉三四百年期间,亲亲相隐才是政治正确。
斐潜彻底跳出了传统经学关于孝与礼的窠臼,以清晰的法治思维和务实的人情处理,给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却又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
柳珩众人目目相觑。
这格局,这气魄,这见识……
这哪里是什么替身?!
这分明是胸有丘壑、锐意革新的一代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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