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形于色,坐起来,紧紧地搂住她,拼命地点头:“好好好,我答应你……答应你……”
终究是古人!
纵然没有三媒六聘,也要找个黄道吉日,做足了礼仪,方是对姑娘的尊重。
不像现代人,哪怕第一眼的心猿意马,便可以春风一度,哪怕第二日,便各走各路。未婚同居,更是比比皆是。
蓝玉致不愿意。
因为看了他的眼神,忽然明白,自己已经开始为他所喜爱——女人,都有这种直觉的本领。因为被爱,所以矜持。这一生,还没真正开始谈过恋爱呢。能享受一下被追究的快乐,如正常男女一般,那该多么美好啊。
一如梁山伯和祝英台,而非牛郎织女,直接成了柴米夫妻。
女人,一同居就掉价——男女之间那种朦胧的,欲迎还拒的感觉,真的妙不可言。但是,一旦直接越过了最后的界限,就什么美好都体会不好,很快便相看两厌,拉着手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心跳了。
但是,他是急切的,男人,总是比女人急切的,经历过一次死生,再一次千万里的重逢——一切的繁文缛节,一切的遮遮掩掩,都是多余的。
“玉致,明日我叫部落里的巫师看一个黄道吉日,你就嫁给我,好不好?”
这是求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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