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47可不不会束手就擒。 。东西都拿在左手,右手迅速出枪,枪口还没有瞄准,子弹已经飞了出去。
砰!
就好像是长了眼睛,戈登眼睁睁地看着旁边一个年轻警探被打穿了额头。这随意却精准的枪法令人恐惧。
“开火,开火!”已经有警察倒下了,警察立刻还击,他们要为兄弟报仇。
砰砰,警用手枪密集地吐出了火舌,然而让戈登惊讶的是对方竟然丝毫没有隐蔽的打算,他只是朝前走,宛如闲庭散步,又好似他根本不惧怕子弹一样。
47当然怕子弹,他只是知道警察慌乱之间开火打不中他而已,而他的反击将会是枪枪毙命。
砰砰砰,手枪就好像是体外的肢体。。机械结构就好像是身体的器官,47能敏锐地感觉到手枪的状态,甚至能预见自己的子弹会打在什么地方。他好像就是为了开枪而出生的一样,在警察的枪火之下,47镇定地反击,敌人的子弹擦过他的衣角,擦过他的发梢,但他依旧镇定,好似已经断绝恐惧,掐灭了慌张。
反而警察害怕了,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神枪手,没人敢保证下一颗子弹不是瞄准自己来的,他们只能躲起来以免吸引子弹。
已经有四个警察被枪杀了,戈登愤怒了,当然他也而不敢冒头,但这不妨碍他伸出手射击。
砰!
戈登只感觉手背一麻,疼痛感瞬间袭来,他的手被打中了,好在这个角度只是擦过的,但他的抢还是掉了:“F***,F***!”戈登捂住伤口,倒不是疼,而是愤怒和憋屈,对方根本没有把警察看在眼里。他们开了这么多枪一点效果都没有,而对方只开了四枪就把一群警察压制住了,这简直就是哥谭警局的屈辱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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