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针对的客人大多都是一些在警察局里有案底,但因为不想坐牢,所以只能藏身在皇后区的一些像抢劫犯、偷窃犯之类的罪犯、皇后区中的一些帮派成员和一些身份和来历不明的黑户。
因为莫里斯在纽约也混了不少年,在道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再加上是从骷髅党里出来的,并且在骷髅党里也有好几个过命交情的兄弟,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敢砸他的场子,这几年来,莫里斯过的也算比较舒适惬意。
但是有时候,莫里斯还是会怀念当初激情拼搏的岁月,如果不是发生了意外,在形势所逼之下,莫里斯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放弃用无数次生命才搏来的地位的。
在莫里斯看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时候死去并不值得惧怕,可怕的是活着却不知道自己活下去的目的,而他莫里斯,现在便是如此。
作为一个酒吧老板,每天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这实在不是他想要的。
他很怀念当初在血与火中奋力拼搏时的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怀念当初和敌人血拼时那种刀刀到肉的快感以及身体健全时想去哪就去哪儿的随心所欲。
但是现在,这些却都是奢望。
这条失去的左腿是莫里斯心中永远的痛,他是多么想重新拥有一具健全的身体,哪怕是背弃上帝,信奉恶魔也在所不惜。
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死后肯定上不了天堂,只要能够再次拥有健全的身体,就算是死后下地狱也值了!
而且就目前来看地狱也不一定真的存在……
所以在沈冲对他说,不仅能够赐予他超人的力量,而且还有机会让他重新获得一具健全的身体时,莫里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加入,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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