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李青云最近在搞的mba的一片毕业论文中,就有所提及。
在他看来,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首先第一点,就是定位比较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要到工商部门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才能运营的。
所以它实质上,并不属于金融机构。
但是由于贷款业务本身就属于金融类行为,所以和一般的公司性质不同,它也同样不适用于公司法。
同样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要是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注入资金,按理应该属于金融机构。
其实银监会也承认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但是在其他部门例如银行、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来看,小额贷款却是工商企业,所以正是由于这一矛盾点,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融资的困难。
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