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大人,有一支军队开进镇子了!可他们有些奇怪。”
“啥,军队?”醉眼惺忪的尼尔斯打了个嗝,“哦哦哦,是大公的新血到了,有啥奇怪的?”
他记起来自己的工作,便朝酒馆老板打个招呼:“我这边来活了,桌上的酒先别收拾,忙完回来继续喝。”
问明是哪个领地上来的,清点一下人数,给兵丁们安排个地方休息,用不了太多时间。
他的侍从都要急死了,“大人,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咱们这边的。”
的确,之前各个附庸领送来士兵,装备和衣着都是乱七八糟的,许多人还拿着草叉和锄头,闹哄哄地聚在一团。
而这一支部队,侍从还从未见过着装如此统一、队伍如此整齐的士兵——他一直跟着尼尔森忙于军需工作,还未上阵见过王国军队。
尼尔森不满地推搡了侍从一把,“没见识的东西,不是咱们这边的难道是敌人那边的?鹰嘴隘还没失陷呢,敌人怎么可能出现在后方,当心大公听到后把你绞死。”
他戴上帽子,揉了揉因为醉酒而涣散的眼睛,努力让两个眼球重新变得有神起来,摆出一副颇有气势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走出去。
果然,一支军队正向镇子中心开进。
皇家步兵第二团的团长埃德·钱伯斯走在自己队伍的侧边,在魔鬼肚皮里穿山越岭时,二团的马都遗失了,军官们只好和士兵们一起徒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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