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易将廖山河和李云潇对调,既防微杜渐的解除了军头坐大之患,又给了李云潇一展抱负的机会,可谓是一举两得。
廖山河私下授意部下敛财这事,往大处说,足以砍下他的脑袋。往小处说呢,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这毕竟不是欲图谋反。
同时代的任何一支军队,战场上的私人收获,哪怕是再贵重,也都属于个人所有,根本没有一切缴获要归公的说法。
不过,李中易对此事的看法,颇有些与众不同。千里长堤毁于蚁穴的典故,李中易一直不曾或忘。
如果,坐视廖山河私下里敛财,长此以往,必然会带坏了军中风气,必须未雨绸缪的坚决制止。
若是因为这么点事,李中易就机械的执行条令,命人杀了廖山河,他那就不是久经考验的成熟政客了,而是脑袋被门夹了的傻缺。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这话反过来辩证的看,实际上点明了一个铁的事实:君上心目中的真正忠臣,必须具备不问是非只问立场的基本素质。
不杀廖山河,根源在于,廖山河符合李中易对于忠臣的客观定义。但是,就算老廖死心踏地的忠实于李中易,也绝不能放纵他继续阳奉阴违。
李中易把廖山河约束在身边,就等于是给脱了缰绳的野马,套上了笼头。他早就下定了决心,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让廖山河吃尽苦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廖山河的遭遇,将警示所有的军中将领,坏了规矩的人,必须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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