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池的头一天,李中易就吩咐黄景胜,彻底复查一遍,缴获的周军物资,以及从东城的地痞土匪家里、钱可望和夏兵曹家里抄来的钱财和田地。
两天后,统计的结果最终出炉:良田一共有七千多亩;铜钱和铁钱加一块儿,有十二万贯;商铺三十八处,折钱三万多贯;宅子十处,折钱五千贯;缴获的周军物资,在后军的辎重营那边换了五千贯文;另外有一些在河池卖不出高价的古董和字画,暂时没办法折钱。
按照这个时代的丑陋传统,作为没有薪俸的乡军,朝廷其实默许他们靠抢劫来供养自己。前提是必须打胜仗,并且不能闹得太过分。
有兼任昭武节度使的孟仁毅在上头罩着,李中易就算是把抄来的东西,全都吞进他自己的肚内,也可以完全合法化,没有任何异议。
战胜者是不容指责的!
不能吃独食,也一直是李中易做官的心得!
抄家得来的东西,李中易私下里和兼任昭武节度使的孟仁毅商量好了,古董、字画、宅子、商铺,这些不方便变现的东西,全都分给县衙;另外拿出四万贯钱。。由孟仁毅分给金吾卫的驻军将领们,其余的就全归李中易自由分配。
李中易心里其实非常清楚,他交给县衙的这些东西,极有可能被四个流内官私下里瓜分一空。
县令、县丞、县尉以及主簿,没有任何功劳,却可以分到一大票的东西,岂有不乐之理?
这么一来,即使县里还有人对李中易有看法,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县官们,不须李中易说话,就会主动帮着收拾局面。
李中易心想,战死了549人,一人二十亩良田,这就是一万一千亩。现有的良田只有七千多亩,还有四千亩地没有着落,这就必须拿钱出去买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