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逻辑是,在巨大的不安全感之下,你不举报别人,别人为了自保,还有那相当于几年收入的二十贯钱的重赏,就很可能把你曾经干过的坏事,都给抖露出来。
人人自危,人人都不想掉脑袋倒大霉,人人都想一夜间脱贫,所以,李中易的阳谋得逞了!
因那夏兵曹经过多年的转迁,已是流外三等官。按照职权,李中易这个所谓的“检校河池捉守使”。。并无权力直接捕杀县里的佐吏。
所以,杀夏兵曹全家,是孟仁毅这个后军总管兼昭武节度使亲自下的令,李中易只是提供了充足的证据罢了。
军情异常紧急,非常时期必用雷霆手段,既敲山震虎,也可打草惊蛇。
李中易最担心的是,周军藏在城内的细作,非常沉得住气,躲藏在某个官员的家里,没有任何动作。
所以,孟仁毅这边召集县衙的官吏议事,李中易那边就派人去包围夏府,杀光了夏兵曹全家。
既然夏兵曹有胆子“通匪”,那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最大限度的确保河池的安全,李中易并不介意,他的手上沾满夏家人的鲜血。
按照蜀国的刑律,通匪是灭族的重罪,罪无可赦,李中易不过是提前动了手而已。
李中易坚信,走过必定留下痕迹。即使周军的细作隐藏得很深,只要孟仁毅那边。。把县里各个官吏都控制了起来,他这边就准备调兵趁虚动手,把各家的奴仆统统拿下,严刑拷打,不怕他们不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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