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他。”这次说话的是我,说罢,一个人影从巷口闪了出来。
论一名训练有素的武警是否能够对付七个乞丐,在抽了两根烟后,谷琛提着小鸡似得那名乞丐对我说道:“他们被我打怕了,其余人都跑了,你让我揍得这个人怎么办?”
审讯室里喝了三杯水之后,乞丐的表情很丰富。
“你们把我弄进来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流浪汉?”这名乞丐似乎觉得我们有些小题大做。
我点了点头。
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一个夹肉饼掉在了地上,被踩成了肉泥。精英们路过,觉得恶心。一个流浪汉经过,觉得自己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要想找一滴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余的水滴去找。就好像一个女人怀孕后,觉得满大街都是孕妇一样。
仅仅一个下午,我们便得知了那个流浪汉的下落。和我描述的几乎没有差别,有些人的确看到过这个流浪汉,他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的指甲很长,很尖,而且很白,里面没有污垢,因为那些污垢,都被他吸进嘴里了。
所以要想犯罪,首先你的长着一张大众脸,不能太丑,不能太帅,最好是那种让人看半个小时,扭头就忘的容颜。其次,你不能太独特,不能有自己的口头禅和习惯性的动作,否则,你还是会被别人找出来。
当我们找到了这个流浪汉的时候,他此刻正赤身裸体的躺在破旧集装箱里。他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头发很长,上面爬满了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整个人恍如一个移动的人形垃圾场,破旧的衣服被他仍在一边。
往他下面看去,那东西萎缩变形,似乎被大火烧过,显然没有了男人的能力,而他的一条腿,是木头。
“他不是凶手。”邵组长和我脱口而出的是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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